324. 李云迪事件:道德里最重要的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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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队员斯宾塞
2021.10.27
227
“中国最后一位公共知识分子”哈哈
教父是死神:老胡这时候说理客中的话,说明现在环境变得连他都怕了,怕哪天会引火烧身吧
徐以沫:不能说不恰如其分哈哈哈哈
共5条回复13:26 关于行政处罚是否公开,其实这里面涉及到2021年《行政处罚法》的修订,新增的第四十八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依法公开。……”(在韩旭教授的文章里,合法性分析似乎忽略了此条。https://mp.weixin.qq.com/s/H-0myFubsl7wOv9VzM_htw)
普通嫖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必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应该公开。所以对李云迪的处罚公开,并没有影响执法的一致性。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公共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对裁量权的滥用,我们有必要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概念进行具体化,建立对处罚决定公开的异议、撤回与修复机制,并明确相应的救济途径、法律后果及追责机制。而这些,是我们可以借由本案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普通嫖娼案件的行政处罚决定不必公开,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则应该公开。所以对李云迪的处罚公开,并没有影响执法的一致性。
行政处罚决定的公开,一方面可以通过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等公共利益,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带来不利影响。
因此,为了防止行政机关对裁量权的滥用,我们有必要对“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一概念进行具体化,建立对处罚决定公开的异议、撤回与修复机制,并明确相应的救济途径、法律后果及追责机制。而这些,是我们可以借由本案进一步讨论的问题。
我不太同意这期的观点。大多数的行政拘留都是象征性意义,目的就是道德惩罚。如果因为有“艺术家豁免权”就在大众的脑海留下了某些群体可以免于社会公德的道德惩罚,那么是都就证明了只有刑法才有意义?才华与人品的确没有太大联系,但是当一个人只能用法律衡量知法守法,人渣无疑。可怕的从来不是公众人物的私德是否会让下一代学习不道德的行为,而是公众对于不道德的行为习以为常,开始漠视道德。如果没有道德只变成纸面上的约定,只要有才华就可以无事规则,与行走的会咆哮的畜牲相差几何?
也不是啦,其实就是才华与道德的区分性问题,不要因为一个人有才华就完全肯定一个人,也不要因为一个人做了失德的事就完全否定一个人。做了不道德的事惩罚是一定要有的,而且一定要他自己承担,但是否要因此就毁掉一个人,想要置他于死地、我觉得没必要了,法律的功能更在于教化,而不仅仅是惩罚,这件事情之后如果他真的有改变,我还是会去听他的音乐会。我个人的价值取向是无论法律也好,道德也好,都是外在的,只有人本身才是最闪光的价值存在,不要舍本逐末,守护那个后天演化的,对最该守护的人本身打打杀杀,那岂不是异化了。
有一点异议:感觉如果有一天大家都开始漠视道德,做不道德的行为,应该不是因为对于不道德的行为习以为常,而是开始对自己没有任何约束吧…道德终究是向内的,自省自律的人不论在怎么样的社会中应该都是一个样才对共6条回复
道长,其实浙江公布了那些嫖娼人员的信息的,理论上行政处罚做出后都是要公示的。
是的我也想到这个,行政处罚的基本都是公示的,但没有像李这样公开的通报点出来吧,并且警方虽然名字打了码,但大家其实都知道,心照不宣的,有点鸡贼的感觉。但另外一个角度像李这样有公众影响力的人是不是要求要提高一些?
听你这么一说,我惊呆了,我去 https://www.zjzwfw.gov.cn 搜了搜,没搜到共3条回复
他是女方熟客,有他多次实名转账记录,上半年他已经被抓到一次并没通报,他现在专注混娱乐圈,估计没时间练琴近些年水平下滑,每次都有弹错音,这还叫音乐家?
说第一次被抓到没通报的,既然没通报你是怎么知道?
暴躁跳脚的是你自己,我只是指出你话里的漏洞。这个节目下面都还是蛮认真的讨论,突然看到以讹传讹得如此理所当然,有点意外。end of conversation共25条回复
46:28 抱歉,强抢民女与诚实的这个例子,我觉得有些抬杠了。明辨是非的能力不能完全等同于道德要求。
另外,看道长列举的一些艺术家的例子,一是有时间差,二是对于罪责是有轻重判断的。道长举的例子显然与当今世界有时间差,而当时的女性不是人,嫖娼也不是罪(嫖娼是否合法化因国家而异,在一国需要遵守一国的法律)。显然,出轨,吸烟,嫖娼与吸毒杀人防火不能等同。在我看来,用过往的例子似乎说服力比较有限。
至于名人对于青少年是否有示范作用,这一点毋庸置疑,是有的,“有作用”不代表“在所有人身上都有作用”,我们也不能因为对有些人的无效而完全否认其一定程度上的有效性。当年雷锋的作用是似乎还是比较明显的吧。
李云迪的过错是否会导致其职业生涯的断裂,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判断,只能说时代不一样了,这个时代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也说不好。性压抑太久也是会出大问题的,我们一步步向维多利亚时期迈进,似乎不是一个好现象。从女性视角上来看,嫖娼不是一个性欲的问题,而是一个权利的问题,文化的问题,政治经济的问题。太复杂了,就说到这里吧。
另外,看道长列举的一些艺术家的例子,一是有时间差,二是对于罪责是有轻重判断的。道长举的例子显然与当今世界有时间差,而当时的女性不是人,嫖娼也不是罪(嫖娼是否合法化因国家而异,在一国需要遵守一国的法律)。显然,出轨,吸烟,嫖娼与吸毒杀人防火不能等同。在我看来,用过往的例子似乎说服力比较有限。
至于名人对于青少年是否有示范作用,这一点毋庸置疑,是有的,“有作用”不代表“在所有人身上都有作用”,我们也不能因为对有些人的无效而完全否认其一定程度上的有效性。当年雷锋的作用是似乎还是比较明显的吧。
李云迪的过错是否会导致其职业生涯的断裂,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判断,只能说时代不一样了,这个时代是好的还是坏的我也说不好。性压抑太久也是会出大问题的,我们一步步向维多利亚时期迈进,似乎不是一个好现象。从女性视角上来看,嫖娼不是一个性欲的问题,而是一个权利的问题,文化的问题,政治经济的问题。太复杂了,就说到这里吧。
52:55 非常支持!“有作用”也不代表当时当刻立竿见影的起作用。正如道长前面说的,这种作用是对社会契约和规范的影响,它可能不特定的作用与某个人,但却会潜移默化作用于所有人。与此同时,听到这为止,故事中所有的女性叙事都是被忽视的,虽然这并不是本集重点,但我作为女性主义者不免思考:如果这位艺术家是一位女性,人们又会如何评价她,有多少人愿意将其才华与品行区分,并仍然在某种程度上认可她呢?(一些思考,没有杠的意思)
非常认同!!!
对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