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软企划034.如果家庭私事诉诸公众,可以解决问题吗?柔软企划SoftProject

柔软企划034.如果家庭私事诉诸公众,可以解决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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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39 最近看到林毛毛曾经写过的一条微博,觉得很适合评论她的这件事情。微博如下:

[cp]我发现,先提出离婚的一方,肯定是认为这场婚姻无利可图的一方(感情也是"利"啊,人都是趋利避害的,感情上得到满足,也舍不得放手呢),而不同意离婚的一方,肯定是觉得这场婚姻利大于弊的一方,要想说服TA同意离婚,光靠嘴没用,得在行动上让TA觉得无"利"可图。

在中国,绝大多数离婚是女人提出来的,包括我在内。但因男人不同意离婚,造成很多女人离不成婚,这种状况要改变,就得换个思维方式,不要搞那些离婚还是朋友的小资游戏了,那种情况只适用于双方同时想离婚的情况,非常罕见。但凡一方想离,一方不同意,想离的一方就要动用战争思维。

谁想要离婚,证明谁相信自己离婚后更好(这个更好没有统一标准,并非众人都认为你离婚后更好就是更好,而是你认为你离婚后更好才是更好),那么不同意离婚的那一方,就是阻止你拥有更好生活的人,这不就相当于敌人嘛,只有敌人才不想让你活得更好呀,所以这就是敌我关系。

两个人同时想要离婚,那当然是两个人都相信离婚后更好,起码说明俩人志同道合,都相信离婚后更好,因此尚能坐下来好好谈离婚条件。但一方想离婚,一方不同意,背道而驰的俩人,有什么好谈的? 你对敌人什么态度,就应该对那些阻止你追求更好生活的人什么态度。

——林毛毛 2017-04-11[/cp]
黄色潜水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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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觉得她怎么处理和对应是个人的私事,她觉得合适就可以。但在舆论场上不爱惜羽毛就是另一回事了,已经越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