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有感受不到的利益和价值吗?

2.2 有感受不到的利益和价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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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唐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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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收听「漫谈咲良田」。

上期节目我们讲了两种基本的理论,正负感受论和愿望满足论。这期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两种不同的思路,内部标准和外部标准。

愿望满足的两种标准

我们可以先从愿望满足论遭遇的分歧开始。怎样算满足了愿望?是我自己认为满足了愿望,还是愿望的内容事实上达成?为了叙述方便,我们把前一种称为内部标准,后一种称为外部标准。这里的内外是从愿望者本人的视角来看的。

比如你在火车上和一个陌生人攀谈,被她讲述的人生抱负深深打动,也理解她对未来的担忧。你真切地希望这位陌生人获得成功,但是你们可能再也不会相见,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希望她成功的这个愿望是否已经实现 (Parfit, 1984, Section 59)。那么,如果她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真的成功了,算是达成了你的愿望吗?如果算的话,这样的达成愿望能够让你的人生变得更好吗?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 5 岁的小孩子看了一本科普书,书里提到了地球之外可能还有其他的生物,他们的智慧甚至有可能超过人类。于是小孩就特别希望在遥远的星球真的有这样的智慧生物 (Fletcher, 2016, Section 2.3)。现在我们不知道这样的生物是否存在,假设此时此刻在我们不知道的情形下真的有这样的智慧生物,这个小孩的愿望算是实现了吗?达成这样的愿望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好了吗?

这两个例子都是因为距离太远无从知晓,我们再换个例子。假设有一位渴望名满天下的画家,生前默默无闻,但死后的确成为了享誉全球的艺术大师,这算是完成了他的愿望吗?死后有没有成名, 对他这一生过得好不好来说有影响吗?(Bramble, 2016a, p. 89)

这三个例子都是愿望实际上已经实现但本人却不知道。我们还可以反过来设想,本人以为愿望实现了,但其实并没有实现。比如有一位球迷在临终之前,特别希望自己喜欢的球队赢得一场重要的比赛,这位球迷已经没有办法自己看球了,他只能靠身边的人告诉他比赛的结果。很不幸,他喜欢的球队没有赢得比赛。但是他的亲人朋友选择了善意的欺骗,都告诉他那支球队漂亮地赢得了比赛。球迷心满意足地离开了这个世界。那么,在他生命的最后时刻,他的愿望得到满足了吗?对他来说,这样的满足让他的生活变得更好了吗?

现在我们按照统一的标准来看待这四个例子。按照外部标准,也就是把「不管本人知不知道,只要愿望的内容达成」作为判断依据,那么,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偶遇的陌生人获得成功、遥远的星球存在智慧生物、死后成名都会让愿望者本人过得更好,都会增加他的利益;而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喜欢的球队输掉了比赛仍然会损害他的利益,仍然会让他的生活变得更糟糕。反过来,如果按照内部标准,把「本人认为愿望达成」作为判断依据,那么,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偶遇的陌生人获得成功、遥远的星球存在智慧生物、死后成名都不会增加他的利益,不会让他过得更好,而误以为自己喜欢的球队赢得比赛,可以增加他的利益,会让他过得更好。注意这里说的过得更好并不是指整个人生有了很大的改变,只要有类似吃到好吃的东西这样一点点好处就算是过得更好。现在我们比较这两组从不同标准得出的推论,你认为哪个标准的推论更有道理呢?

论证方式:推出荒谬

我认为,在愿望者本人不知情的前提下,遥远的星球是否存在智慧生物不应该对他的利益产生任何影响,也不可能让他的人生过得更好或者更糟。不论另外几个例子(以及更多没有讨论的情形)要如何判断,只凭这一条推论就可以直接否定愿望满足的外部标准。

这样的论证方式可以称为「推出荒谬」(Latin: reductio ad absurdum, English: reduction to absurdity, Sinnott-Armstrong & Fogelin, 2014, p. 337)。简单来说,推出荒谬的过程是:我们面对一种观点,乍看之下也不知道它对不对,但是我们可以从这个观点推出其他更容易判断的结论;如果发现某个推论是荒谬的,你接受不了,那你就必须拒绝可以推出这个荒谬结论的观点。换句话说,这样的论证方式把一个更容易判断的推论和最初的观点捆绑起来,只要这种捆绑(从原观点推出更容易判断的结论这个过程)本身没有问题,那么如果你要拒绝一个观点的推论,就必须拒绝这个观点本身。

如果写成一串句子的论证形式,推出荒谬的结构一般是这样:

P1: 如果 p 成立,那么 q 也成立。

P2: q 不成立。(q 是荒谬的,我不接受,我想你也不会接受。)

C: p 不成立。

具体来说,假设我们接受愿望满足论(也就是认可满足愿望能够让愿望者过得更好),能不能将满足愿望的标准设定为「不管本人知不知道,只要愿望的内容达成,就算满足愿望」,乍看之下这个观点可能不容易判断对错。但如果使用这条标准,遥远的星球的确存在智慧生物这个事实就是满足了小孩的愿望,也就会让这个小孩的人生过得更好。如果你认为这个推论是荒谬的,没办法接受,那么就必须否定推出这种荒谬结论的前提,也就是否定愿望满足的外部标准。

当然,这个推论只是有些荒谬,并不是推出了逻辑矛盾,所以你也可以选择接受推论。也就是承认,就算本人不知道遥远的星球有没有智慧生物,存在智慧生物这个事实也能让愿望者本人过得更好。这种接受看起来不太能接受的推论的回应方式,在英语哲学圈一般称为 bite the bullet(咬住子弹)。咬子弹未必是硬着头皮不承认错误,也可能我们的确应该纠正自己的偏见,这个看上去的错误实际上并没有问题(比如量子力学的发展史上就出现过不少看似荒谬但其实挑不出错误的结论)。如果是这种情况,我们还要试图说服其他人为什么这个看上去荒谬的结论其实并不荒谬。

死者的愿望还重要吗?

我们来看一个否定内部标准的例子。假设一位朋友在临终前交给你一份小说的手稿。她说这是她五年来的心血,她知道自己已经没办法看到小说出版了,但她不希望这部小说就这样随她一起离去,她希望你能帮忙发表,让更多人读到它。你还没来得及回应,这位朋友就去世了。假设她也没有亲人料理后事,你应不应该尊重她生前最后的愿望?还是说,反正这位朋友已经去世了,一个人的愿望只有在自己感到满足的情况下才有意义,对于死者来说,愿望是否满足已经没有区别了,所以把手稿出版和把手稿扔掉,对已经去世的朋友来说都是同样的,那你还有自己的事要忙,为什么要去完成朋友的遗愿呢?如果你一直都没有尽自己的努力去出版这部小说,你会觉得自己做错了吗? (de Lazari-Radek & Singer, 2014, p. 224)

我想很多人的道德直觉都会认为应该尊重死者的遗愿。既然你的朋友明确交代过,那你就不应该把她的遗稿扔在一边不管。我们来看这样一个论证:

P1: 一个已经去世的人不可能感受到自己生前的愿望是否在死后被满足。(不太可能引发争议的公认事实)

P2: 只有感受到自己的愿望被满足,才能增加他的利益。(内部标准的愿望满足论)

C1: 如果愿望者已经去世,那么他的愿望即使达成也不能增加他的利益。(内部标准的推论)

P3: 如果即使达成了愿望也不能增加他的利益,那么我们就不需要为了增加他的利益来达成愿望。(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道理)

C: 我们不需要为了增加死者的利益来达成他的愿望。

虽然这个论证的最终结论有个限制条件,但这句话基本上就是在说,遗愿其实是没有什么意义的,达不达成都无所谓。这就违背了大多数人的道德观念。那么,如果我们认为这个结论无法接受,就必须放弃 P1, P2, P3 之中的至少一个。

这个论证的 P1 应该不太会有争议。似乎是一个不证自明的 P3 可能有人会有不同的想法。《论语》里就提到孔子的同时代人说孔子「知其不可而為之」(《論語・憲問》),这在传统文化里是一种褒奖。但我认为 P3 没有问题,当一个人知其不可而为之的时候,往往不是为了满足愿望,而是认为只有这样做才是对的,认为从自己的信念出发已经别无选择,就算愿望实现不了也没关系,他不需要为了达成愿望,他可以只是在坚持原则。

那如果我们承认了 P1 和 P3,就剩下 P2,也就是要不要放弃内部标准。如果我们坚持内部标准,就必须接受那个似乎有些违背直觉的推论(C),也就是我们不需要为了增加死者的利益,或者用大白话说,不需要为了对他好来达成他的遗愿。在放弃内部标准和接受这个有些荒谬的推论之间,我选择 bite the bullet,我觉得这条推论可以接受。我认为有必要完成遗愿的原因的确就不是为了死去的人,而是出于其他的理由。我们为什么会觉得不应该把朋友的遗稿放在一边不管,很大的原因是我们默认了这份遗稿本身的价值。如果朋友的遗愿不是出版小说,而是请求你给她沉迷赌博的孩子借钱,我们就不会认为无视这个愿望有多么不对。

我们不需要为了死者本人的利益去实现他的遗愿,不等于我们不能去实现这个愿望。死者的愿望可能也会成为活着的人的愿望。你的朋友留下了一份遗稿,你也很有可能希望它出版,这时候你去努力完成朋友的遗愿,就不只是为了死者的利益,而是满足自己和其他仍然在世的人的愿望。这是从愿望满足的角度。如果从得到快乐的角度思考,这部小说的出版也可能会给它的读者带来更多快乐。这些都可以成为我们去实现遗愿的理由。

如果达成死者的愿望符合活着的人的利益,那我们就有足够的理由去实现它;但是如果达成死者的愿望会让活着的人利益受损,那就不必受遗愿的束缚,只考虑活着的人的利益就好了。我们再回头看一下那个乍看有些荒谬的推论:「我们不需要为了增加死者的利益来达成他的愿望」。现在我会觉得这句话没什么问题,我们的确不需要。

外部评价的根本依据

我们再回头看画家的例子。画家在去世之后才成名,能不能增加画家本人的利益,让他过得更好。我认为死后成名显然不能让画家本人过得更好。理由很简单。当一个人去世的时候,他这辈子过得好不好就已经确定下来,之后发生的事情可能会影响其他人对死者的评价,但不可能超越事情发展的先后顺序影响死者在生前过得好不好这个已经发生的事实。

当然,我这完全是站在内部标准的角度来说的。也有人会认为,即使画家不能感受到自己的成功,死后成名仍然增加了画家的利益,让画家的一生变得更有价值。这里又可以分成两种观点。一种是外部标准的愿望满足论,认为画家的愿望事实上就是达成了,画家本人知不知道并不重要。另一种是跟画家的愿望没关系,只要画家成名了,无论是在生前还是死后,他的人生意义都能得到提升。

后一种其实就是正负感受论和愿望满足论之外的第三种关于自我利益和人生意义的看法:外部标准论 (objective list theory; see Fletcher, 2013)。外部标准论的意思是,有一个独立于每个人感受和愿望的清单,符合清单上的标准就是符合自我利益,它不要求本人有正面的感受,也不管本人是否希望追求这些标准,而是完全站在旁观者的角度来判断。

外部标准的清单会有无数不同的版本,因为不同的人对利益和人生意义的看法各有不同。常见的标准比如有美德、知识、名誉、创造力、好的亲密关系等等。宗教徒很可能还会加上对神的虔诚。甚至这些标准并没有在人们心中形成明确的清单,只不过是在需要的时候凭直觉判断。说到这里我们就会发现外部标准有个致命的缺陷:这些标准缺乏进一步的解释。尤其是对一个做哲学的人来说,会觉得停留在这些外部标准不够哲学,他们更像是未经反思的常识。

缺乏进一步的解释并不只是单纯的理论问题,它很有可能会导致在实际生活中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干涉。假设我是一个虔诚的信徒,我就把敬神列在清单上。但你并不信神,你就不会接受这份清单。如果我们都只是平等相处的普通人,也就是达不成共识,争执一下。但现实社会中会存在很多权力不对等的情况。当拥有权力的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自己的价值观制定了评价标准,就很可能会干涉另一些人自由选择人生的权利。

因此,我认为外部标准需要给出进一步的具体解释,为什么是这些标准符合自我利益,而另一些就不符合。我认为其实很多清单上的内容都可以用内部标准来解释,只不过它不是单纯的个体利益问题,而是牵涉到了多个人的利益。具体到画家死后成名的例子来说,为什么我们认为成名的画家实现了更大的人生价值,粗略地说就是因为画家的作品让更多人获得了好的体验,无论这种好的体验是审美感受还是启发思考或是别的什么。也就是说,我们可以用感受论来解释成名的意义。而如果类似这样的解释是成立的,就说明外部标准清单上的东西并不是价值问题的基础,它们可以由更基础的东西来解释。

结语

回顾一下这期节目。我从几个方面反驳了外部标准,支持了内部标准。这里的内外之别是从感受者或者愿望者本人的视角来区分的。关心本人感受的是内部,关心自身之外的事实则是外部。

愿望满足的标准到底是要本人感受到满足,还是愿望的内容事实上达成?我认为解决这个问题有个简便的方式就是推出荒谬。在愿望者本人不知情的前提下,遥远的星球是否存在智慧生物不应该对他的利益产生任何影响,不可能让他的人生过得更好或者更糟。既然是这样,外部标准的愿望满足论站不住脚。

如果愿望者本人已经去世,按照内部标准,他的愿望就已经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似乎普遍认为应该尊重死者的遗愿。如果你认为漠视遗愿是荒谬的,那么就应该一并拒绝愿望满足论的内部标准。这一次推出荒谬的论证中,我认为可以 bite the bullet。我们的确不需要为了死者的利益去努力实现它。如果这个遗愿值得实现,一定不是为了死者本人,而是为了活着的人。如果实现死者的愿望会损害活着的人的利益,这个遗愿就完全可以放弃。

在画家死后成名的例子中,有人会认为死后成名让画家的一生更有价值,这和画家本人的感受和愿望都无关。这种评价标准就是感受论和愿望论之外的第三种看法,外部标准论。使用外部标准有两个缺陷:一是这些标准虽然很可能符合常识,但缺乏进一步的反思和解释;二是每个人的常识也不尽相同,使用外部标准很容易导致一些人对另一些人价值选择的干涉。我认为各种外部标准其实可以用内部标准来进一步解释,它们并不是价值的基础。

这两期节目我分别支持了正负感受论和内部标准,下期节目我会从一个著名的思想实验来讨论它们遭遇的困难。我们下期节目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