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期节目是上周读书会三月十一号的录音。本期读书会我们尝试了新的模式,没有书籍,而是转而讨论了在应用伦理学领域里两篇立场截然相对的经典论文:Judith Jarvis Thompson,A denfence of abortion 与 Don Marquis,Why Abortion is Immoral
Thompson认为女性的堕胎权始终都是合乎道德的,它不过是对胎儿对母亲个人身体使用权的合理收回。顶多,我们仅仅能够说,堕胎不过是不体面的。而将堕胎议题的核心争议至于“杀害的错误性”这一概念下,Don Marquis则主张堕胎仅仅能在基多情况下才能够被正名,因为堕胎与杀害他人一样,本质都是对与生命未来可能价值的剥夺。胎儿也许不具有生命,但它的未来与你我一样,都有着独特的价值与可能性。
本期节目指北:
02:17 Thomson:堕胎是对自己身体使用权的回收
04:12 胎儿的生命权始终基于的是对母亲的身体使用权
07:14 只有当堕胎是一种‘非正当’的杀害,才需要道德谴责
08:25 意外怀孕堕胎不是‘非正当’杀害
11:56 主动受孕堕胎在绝大程度上只是一种“不体面”,而非“不道德”的行为
15:01 好撒马利亚人:我们总是将“体面”当成“道德”来约束女性
20:00 杀害胎儿的“不正当性”?
23:35 "特殊关系",to what extent?
29:36 Thomson的“特殊责任”:堕胎的合乎道德并不意味着主动杀死胎儿合乎道德?
35:06 堕胎议题的东西方差异
37:02 为何国内语境下不讨论堕胎背后的“权利问题”?
42:00 堕胎的东西方话语:计划生育与基督教义
45:38 第二篇文章,引入Don Marquis
46:42 Marquis:堕胎的不道德性在于其对胎儿未来可能价值的抹杀
54:46 堕胎,如同杀人,只有在最令人信服的理由下才能合理
56:09 Marquis对自己“未来价值”论的辩护
58:29 三个反驳:胎儿都不具有“估价的能力”,“未来价值”无从谈起?
01:02:46 Marquis对胎儿“强加”的价值?
01:08:48 堕胎与杀害生命的对等依然是当今司法介入的底层逻辑
Music:
The Carpenter — Kansas Smitty'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