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单身群体、同性群体对于意定监护的需求增多,我们从意定监护的办理、监护人职责履行到监护人是否能分得被监护人遗产等细节跟大家聊一聊。
时间轴:
02:39— “意定监护”近年颇受关注
02:56 — “意定监护”的相关规定最早出现在《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中
04:08 — 《民法典》中是如何规定“意定监护”的:四方面含义
07:36 — “意定监护”协议是否需要采用公证文书的形式?
09:07 — 谁有“意定监护”需求:单身群体、同性群体、老年群体
15:00 — “意定监护协议”生效时间与监护职责开始的时间不同
18:53 — 监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20:23 — “指定监护”是什么?
22:34 — 当前办理“意定监护”的障碍
25:57 — 讨论:急救时,意定监护人可以进行“家属签字”吗?
28:50 — 案例:意定监护与指定监护起冲突
33:16 — 案例:特别程序确认监护人身份
35:27 — 总结:办理“意定监护”的流程
37:24 — 意定监护协议不能赋予监护人继承遗产的权利
参考案例:(2020)沪0106民特209号、(2022)沪0107民特380号
43.意定监护实现难?——意定监护制度法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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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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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6 成都有个事务所:无众。专门针对彩虹群体做意定监护,订立遗嘱事务
有个疑问🤔️ 如果老年人有法定监护人,但是ta并未履行监护义务,老年人还可以有意定监护的选择吗?
首先,当一个精神正常的人成年之后,他自然就不再存在法定监护人,他需要自己为自己负责。只有当这个成年人在丧失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时候,他才需要监护人。
以老年人为例,老年人并不当然拥有法定监护人,而是当老年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比如说阿兹海默症等等,他无法自己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此时,法律为他设置一位法定的监护人,来帮他完成民事行为,包括对他进行照顾。
所以,你提到如果老年人有法定监护人,那么就存在一个前提,这个老年人已经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了,那么作为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也就不再具备做意定监护的能力了,那么这个老年人是没有意定监护的选择的,老年人要做意定监护,必须在他还具备完全民事能力的时候。
那么如果这个老年人没有提前做好意定监护,在他丧失完美民事行为能力后,他的法定监护人又不履行义务的时候,就需要由老年人的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组织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监护人。
哇!好棒!!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