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编剧史航涉嫌性骚扰事件持续发酵,多名女性指控史航对其进行舔耳、摸手等越界行为。截至目前为止,已有包括单向街、鼓楼西剧场等在内的几家文化机构宣布与史航“割席”。然而,关于性骚扰的司法界定却引起了热议。
律师吕孝权近日在《三联生活周刊》中援引最新指导文件,表示界定性骚扰应以受害者感受为准。但曾代理广东省第一例性骚扰案件的律师丁雅清却提出异议,表示需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并结合证据进行判断。她的观点引人深思,让我们来一起探讨吧!
01 司法实践中,受害者感受并非唯一依据
02 一个真实案例:受害女性找回了生活的力量感
03 我国性骚扰立法还需设置更明确更详细的法律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