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电Special 再谈废死,如何不上纲上线,讨论一些更现实的问题 VOL.137翻转台电(翻电)

翻电Special 再谈废死,如何不上纲上线,讨论一些更现实的问题 VOL.137

57分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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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数210

台宪法法院开始审理死刑是否违宪的问题,可能将在3个月之内进行裁决,这刚好是我们继续讨论死刑存废问题的一个好机会。这次我们是否可以对这个问题有更新的谈法?能够突破废死认为这是社会进步的标尺,存死认为这是社会正义基石的极端看法,找到废死问题比较有梯度的谈论方式呢?

今天的内容包括:
1 废死话题的祛魅
2 全球废死的版图
3 关键问题的探讨
A 11:33 今天不讨论的问题
B 15:57 死刑与社会契约问题
C 21:38 死刑是否是酷刑的问题
D 26:15 死刑是否可以获得“审慎”的补丁
E 30:11 死刑作为特殊的同态复仇的问题
F 34:29 死刑作为遏制非人身犯罪的问题
G 40:37 死刑作为满足受害人家属报复的问题
H 43:38 死刑作为平民愤的公共情感价值
4 死刑与民意的关系
5 其他的一些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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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kingcat
pekingcat
2024.5.06
置顶
我确实想支持死刑的同学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死刑制度的目的是什么?
己一:我想提一个大家没有想到的问题。我以前是支持死刑的,不是因为主播开头提到的治安和道德的因素,而是从受害人及其相关人员的受害角度来考虑的。但是,现今的司法不公正的问题,包括一些特权阶级在判决上受到的优待,rq律师的缺失,人治大于法治的现象,那么在不公正的环境中,死刑的意义何在,且不说可能的冤假错案,死刑的量刑的依据和准则也会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偏离。现在我不支持死刑。
单翼精灵:我想起我朋友的一个观点:他认为,当一个人剥夺了他人生命的时候,那么意味着他认为人的生命是可以被剥夺的,所以他的生命也可以被剥夺。死刑当然应该慎重,固然有些恶人生活悲导致心理扭曲,白左希望用大爱感化,然而事实上这些恶性犯罪再犯率极高,死刑是对好人的保护。我不仅支持死刑,我还反对最低刑事年龄(可以酌情减轻刑罚,但是我反对免除)。另外,恶性罪犯极大的伤害了他人,都死刑了,还搞“道德”“人权”?这是荒谬的,只有受害者才有资格说原谅。我支持新加坡式的肉刑,现代刑罚过于柔和了,缺乏惩戒性。当杀人犯残杀折磨受害人的时候可有想到这会造成心理伤害?他会考虑到道德?给他痛苦甚至是折磨是他该的,他应得的。再次声明,我支持的死刑仅限于人身伤害的恶性罪犯,死刑的适用范围应被严格限制并被严密审核
44条回复
HD639561z
HD639561z
2024.5.07
不上纲上线?所有的论点,倾向性还是非常明显的(特别是置顶评论),忍不住多说几句。

1. 死刑的目的,节目中说到,死刑对死者家属有抚慰作用
的确,大部分家属会失望,和失望相比,一劳永逸的废除死刑带来的绝望,哪个更可怕?

2. 要关注死者家属的经济问题,废除死刑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难不成要让死刑犯出来打工进行经济补偿?
你在节目中提到的另外的几点,废除死刑照样不能完全解决,那几点可以用来批判死刑,但是不足以作为法律上直接废死的论据。

3. 全世界很多国家都废除死刑了,所以剩下的国家就需要跟进?
节目中也提到了支持死刑的论点,说大部分民意支持死刑,虽然性质有差别,但是两种说法听起来何其相似啊

4. 死刑的确有可能带来误判的问题,在现实社会中,也有大量的证据十分充足的案件
这些死刑的判决是可以为死者家属带来抚慰的,废除死刑,相当于牺牲掉了这少部分功能,即便最后的结果也是失望。从保护少数人的利益出发,死者家属的意愿就应该被牺牲?

5. 不要拿死刑和同性婚姻相提并论
同性婚姻所带来的“伤害”和影响,和现在与历史中的大部分死刑和判罚死刑的理由之间,真的有可比性?

6. 中国大陆过去的严打,为扩大死刑作出了错误的范例,这也不能支持从法律层面直接废除死刑。
支持和反对这种二分法,都无异于解决很多社会问题。比起直接废除,限缩死刑的范围和力度,哪怕实质废死,都应该纳入到讨论和执行范围内。

7. 人类社会的历史跟整个宇宙相比,还是太短
从人类学的角度,留下一些保留死刑法律制度的样本,对于观察多样化的人类社会,难道不是更有观察价值的做法?
pekingcat
:
说实话,我觉得这个回复水平挺低的,都是情绪性输出。1 如果废死,家属就没有可以判死的希望存在,没有这个期待,自然就没有失望可言。在少判慎判的背景下,绝大多数受害者家属都是失望的;2 关注受害者家属的经济等问题,涉及刑罚体系的改革,从报复性刑罚体系,向修复性体系改革,废死是这个改革中重要的部分;3 全世界绝大部分国家都废死了,少部分就要跟进?这里关键是要审查里面的道理是什么,绝大部分国家废死是这里面道理的实证而已;4 (不知道在说什么)5 当然有,涉及死刑的犯罪者人数非常少,而同性婚姻在保守价值观人来看,对社会的是结构性的影响。你这个完全是以己度人,从你的回应来看,你当然觉得死刑是正义第一大事,这个社会上有的是觉得家庭价值观是第一要务的人;6 你要支持实质性废死,和你前面一直讲的“死者家属意愿”完全矛盾,实质废死不也是让他们全部失望(从你的逻辑)?7 没有任何道理,阿富汗现在塔利班政府可不可以用你的这个逻辑来论证他们现在这种残暴行径的合理性?
带咕咕鸡:最有启发的是播主说的这点:废死的国家治安不见得坏到哪里去,死刑的国家治安也没见好到哪里去。从社会秩序的角度看,这不是一个那么关键的问题。 第二点就是从层主这里带来的观点,废死不是一个选择题,它是一个过程。必须论证为什么维持死刑的现状不可行,会带来哪些持续的损害? 当然我个人还是支持废死的,原因没有那么复杂,我对越南的司法不信任,不应该赋予它这一权利。
9条回复
废除死刑是社会的进步 未来大概率会废除死刑
K_1537
K_1537
2024.5.06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作为社会群体的朴素观念不能当作一项死板的规则去适用,但能够反映出人们的某种价值倾向。正如“欠债还钱”是在描述经济交往的常态,企业破产这一特殊制度并不能真正动摇人们对诚信和契约精神的追求,一些微观上的反例也不能攻击到核心。虽然个人对是否有东西比生命更重要有不同看法,但不能否认在宏观视角下生命是个体存在的基础。作为死刑的支持者,我认为当罪行触及到一个社会最珍视的事物时,相当于以行动将自己排除在社会秩序之外,死刑犯在社会群体眼中已不再是社会意义上的人,而更像一头野兽,死刑也就没有任何负担,这不是因为个体在社会契约中让渡了生命权,而是因为死刑犯站在了社会的反面。这和限制死刑少杀慎杀并不矛盾,法官的自由裁量没办法避免,但仍然可以有一套严格且相对合理的标准。
pekingcat
:
我觉得你这个比较文学,但是在法理上可能缺乏论证,张扣扣在什么层面上会成为“非人”呢?
HD1013170d:一个人因他的行为而将自己排除在社会秩序之外,所以他将失去原本的社会身份和这个身份带来的公民权利和财产权。你都已经提出了“社会意义上的人”这个概念了,一个隐含的想法不就是“人不只是社会意义上的人”吗?不然你直接说人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要说社会意义上呢?换句话说,“人”这个概念是先于“社会中的人”这个概念的。然后再推下去就有了“人作为平等的自然人应有的基本权利”,也就是普世的人权,或者自然权利。被剥夺社会身份后人还是人,所以仍应受人权保护。那人权包含什么?生命权。
30条回复
赵四姑凉
赵四姑凉
2024.5.06
不同意废除死刑。惩罚本来就是冰冷的,但规训可以温和。权力应该是可控并且可预见的,而不是被消解。
lx_xl:终身监禁等等惩罚为啥是“被消解”
我有一个朋友叫Q:这样吧,我说一个角度…你看看那些因遭受严重家暴反杀丈夫而被判死刑的女人们…你看死刑该不该废…
9条回复
stank
stank
2024.5.06
39:28 这一点真的很有感触。为什么强奸罪没有死刑呢,是为了给嫌疑人一条生路吗?其实不是,是为了给被害人一条生路。
抱着想象实现它:我觉得你要不要从死刑本身的震慑效果上考虑呢。如果强奸一个未成年女性代价是死亡而不是“十年不亏三年血赚”,那么你觉得那些人渣还会胆子如此之大吗,特别是那些多次,多名女童的都不用死刑,只判十几年的,这个刑罚本身有震慑力吗,对他们来说难道不像鼓励吗?
Luma:怎么理解呢?
4条回复
凯萨
凯萨
2024.5.06
是否存在一种可能性:公众反对废死是因为低估了终身监禁的惩罚效果及其痛苦?这种错觉或许可以通过各类文学影视作品或者“监禁体验营”之类的教育方式来纠正。
艾莉的吉他:确实很有可能,很多人可能想象中终生监禁只是呆在一个地方不出来,生活规律,饮食正常。忘记了人类有自由的本能冲动,和闷在家里不出门有本质区别。疫情那几年在这方面倒是有很好的体验卡作用。
赵四姑凉:存在 而且对很大一部份人来说 活着受罪比死去 是更大的惩罚 那换个角度想 终身监禁难道不是 更不人道吗 but it always depends.
4条回复
雨檐
雨檐
2024.5.11
翻电最早一期和废死相关的节目,论据不像本期这么有说服力(对当时的我来说)。但说服我放弃支持死刑的点在于,我听着听着忽然意识到认为一个人该死和认为需要死刑是两回事,执念瞬间就放下了。
赵四姑凉:💗
赵四姑凉:你有说服到我,谢谢。
V_o
V_o
2024.5.06
52:31 我感觉无期徒刑,不就是在一个地方养老吗?也许会痛苦好几年,然后就他可以看书,可以交朋友,里面如同制度完善,还可以有一些爱好
pekingcat
:
监狱没有这么舒服
stank:监狱里面人是被物化的,没有人可以给你主持正义,全部仰仗管教脾气,你的衣食住行全部依附与管教。
16条回复
HHHK
HHHK
2024.5.07
小宇宙的听众们还是比较理性的,但是刷到vb或其他平台的一些社会恶闻 比如qj未成年 校园暴力 每每翻到评论区多半是小作文满天飞,大家看起来很容易与受害者共情,好似亲历了一场场谋杀,因此“这个qin兽真该si啊”诸如此类评论常常稳居热门。看到人类无下限的劣根性很难不怒火中烧发出“这还是人吗 即刻绞杀!!!”的感叹,不同的是当评论区出现一些对死刑的理性探讨总有人评论这类人冷漠无情,虚伪又装理中客,作为法学生在跟非专业人聊废死时也经常被说冷漠,有时候觉得自己也挺装的 明明我看到新闻第一感受也是“这种人怎么不去死啊!”结果还要强装理性冷静分析一波🥲
播主明显不是抱着讨论的目的在和听众表述这个话题的,而是带有明显的说服的目的在进行,我觉得这也无可厚非,可是这与主播一直强调的理性客观没有倾向性背道而驰,反而会加大听众的逆反心理。如果播主希望向听众传播自己的废死观点,不妨试着换位思考从支持死刑的思路出发,搜集证据提出自己身为对立立场的思考点供大家讨论,这样恐怕会更有启发性,也更能间接达到作者的目的。
pekingcat
:
你就可以说啊
你你你你你你你你:原来我上面说的一段不算说
阿浪_KasE
阿浪_KasE
2024.5.09
先回答置顶的问题,我支持保留死刑,是因为死刑体现了人类最基本朴素的道德观念。“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虽然这句话里的惩罚方式,不符合现代社会的一些价值观,但却反应了自古以来,人类对于维护自己生命,财产权力的强烈程度。法律有自己的法理,并且是严谨的,理性的。但法律创造出来,是应用在人身上的,人不是全理性的动物,感性也是人很重要的一部分。试图用理性的法律来完全约束人类,来达到构成理性的社会是徒劳的。当法律不去理解人类最基本的需求,而只顾自己法理的严谨,注定是空中楼阁,没有人们愿意去遵守。所以,我的观点是,死刑需要被保留,只是执行时需要慎重,要符合现在社会的基本价值观。

下面来逐一回复音频里的一些观点。
1.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已经废死,只能说明这些国家在废死制度下,还在正常运转,以及废死对于犯罪率影响可能没那么大。但这并不能说明世界上大多数人支持废死。在已经执行废死的国家里,人民对于废死还是存在争议,而且双方可能还势均力敌。现实世界的事实可以作为参考,但不能简单做为支持自己观点的理由。
2.古代法律里经常会有死刑,但这跟古代君主把人民视为自己财产,没什么太大关系。因为死刑里面,除了有对皇权有威胁的罪行,也有平民之间的罪行。古代法律里死刑比较多,我觉得还是那时候,无论君主或者贫民百姓本身,都对生命本身还不够重视吧。
3.在社会契约论的框架下,人民选择让渡财产,生命等基本权力,不代表它们可以被随意的剥夺。当一些人的基本权力被剥夺,是因为他们犯罪,并这些审判是通过合理公平的法律程序进行的,即使那些认为生命,财产权力很重要的人,最多是觉得观念不和,而不应该感到害怕或者恐惧。对于预感害怕的人,我猜测是不是他们在思考这个问题时,脑海里就预先假设有一个强权系统影响了法律的公平,从而出现欺压个人基本权利的情况?
4.无期徒刑是一个替代死刑的惩罚方式。但我反对完全用无期徒刑来替代死刑,从而废除死刑。如果播主只是讨论两者哪个更重,那是可以从精神惩罚和肉体惩罚等角度去讨论。但如果播主支持这样去实施的话,那我就跳过前面的合理性讨论,单从执行来谈一下。首先有些无期徒刑,是可以减刑变成有期的。即使不能减刑,我还是担心,有某些法律之外的力量会破坏执行。已经有执行死刑的罪犯,还活着的例子,那对无期徒刑的执行程度,更需要考虑。当然这是个例,但如果我是受害者家属,及时对两种惩罚,我会选择执行时意外程度小的。
5.最后结尾几分钟那个例子,举的不好,引入了一些不必要的概念(比如公共服务)进来讨论。所以,我这里另外举一个真实的案例。这里不是想证明支持废死的人虚伪,而是想提醒不要太高估自己的理性。一个罪犯杀了受害家属的女儿,并且在法庭上,说因为当地法律没有死刑,所以自己不会被判死刑,而且还面露笑容,有意嘲笑受害家属。如果大家是受害的家属,在那一时刻,想到的是“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还是让自己保持理智,判处他无期徒刑?

最后,自古至今,无论什么文化传统,经济体系,为什么人类都更易于接受“杀人偿命,欠债还钱”这种观点?是不是这种观点背后,其实就隐藏着人类在生命,财产方面的“自然法”?这些观点可以被削弱,比如现代人类可以去适应,在执行层面上,惩罚手段不是简单粗暴的对等伤害,但不能让人们在任何情况下,都放弃同等伤害的需求。
pekingcat
:
“体现了人类最基本朴素的道德观念”...其实读到这种,你就大概率可以确定对方并没有论理的意愿了。
pekingcat
:
举出一个主观客观上特别可恨的杀人犯,来问受害者家属想不想杀。可别说杀人犯了,以写故事的方法构造主观客观特别可恨的诈骗犯,组织卖淫,也是谁听了都想杀吧。所以呢?这种举例对于论证这个问题没有任何意义。
21:11 我觉得他这里有点诡辩了。就好像他说的国家在紧急情况下是会征用个人的财产,然后事后做补偿;那么这个生命权的让渡不就是因为施害方伤害了别人的生命权,所以他需要以自己的生命权作为让渡吗?死刑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会判决的,一般都是在重刑情况下才会判决死刑的呀,这就是一个对死刑价值的衡量啊。
支持死刑的人大概对于刑罚的基本价值是缺乏了解的。报复还是预防?我觉得这是比较好的问题。如果是报复的话,这种观点很好被反驳,现代的刑罚并不是以同态复仇的方式出现的,自由刑已经容纳了各种各样的不同形态罪行,杀人偿命并无十分坚实的道理。若是要谈预防,则要考虑是一般预防还是特殊预防,死刑的喝阻力在杀人这样的极端罪行中非常有限,其扩大的适用甚至可能鼓励犯罪人扩大伤害,比如很多学者讨论过的强奸罪适用死刑问题,一般预防的目的难以达成。同样,特殊预防也无适用死刑的必要,终身监禁已然可以达成目的。
B有偏颇,财产权是否能让渡和生命权是否能让渡是两件事,并不能简单地以“程度轻重”比较。财产权是让渡给“国家”或者“社会”而非“个人”,因而“劫富济贫”是不可以的,而“社会保障”“反垄断”“税收”是合理且应当的,这并不能以一个玩笑话轻轻带过。
V_o
V_o
2024.5.06
43:38 所以我觉得少杀慎杀已经是人对社会的巨大让步了
我以前也觉得死刑不可废除,但年纪大了之后觉得生死这种终极问题不能由法律来决定,法律的意义在我看来应该是引导劝诫,废死是把法律把文明向前推动的一个手段,我并不是说死刑不文明,而是剥夺他人生命这种事会让人离文明更远。
首先说我是非法学背景,在播客上听完这期,有以下几个问题要问:1️⃣私有财产让渡了吗?所得税难道不是一种财产的让渡?2️⃣社会契约问题,社会契约论只是诸多学说中的一种,这个理论是否具有普适的说服力。3️⃣死刑是酷刑吗?这需要一个参照物,但是通而言之它是酷刑,虽然这个酷烈时间相对短暂,痛苦程度也渐渐降低(比起古代的各种死刑方式而言),但是它是酷刑。而且这就是死刑存在的一个理由,如果它不是酷刑,那么它失去了作为最高惩罚措施的特性。4️⃣裁判标准制定困难是不是就可以不做?因为困难而直接一刀切掉似乎并不合理。
54:29 “无法谈论非算计的正义问题”,这一话题在李厚辰2024年5月4日的看理想专栏里有一篇文章十分值得阅读。
五连发盲人按摩:《我们还能克服自恋和犬儒吗》
HD706500g
HD706500g
2024.5.08
犯罪是孤立的个人对统治关系的斗争。
死刑在现代(区别于前现代的惩罚性质更多)我认为是一种永久不可逆的放逐。一种外科手术式的想象将局部的病变切除出健康的社会机体以达到自净,达到对现有生产生活方式的维持而逃避反思。逃避承认那些最恶性的犯罪是从今天的社会生活中生长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