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一个无辜的家庭,一半毁在罪犯的手里,一半毁在司法腐败的手里。蒙冤之后,却要把洗脱罪名的希望寄托在真凶的身上,这是多么的可悲!”——杜培武
- 本期导语:1998年4月20号,在云南省昆明市一人行道上的一辆白色面包车里,发现了一男一女两具尸体,经确认,二人都是警察且在死前发生过性关系,女死者已婚,与男死者是情人关系。于是女死者的丈夫杜培武作为头号嫌疑人被警方逮捕。
1999年,杜培武因故意杀人罪于被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然而两年后,真凶被抓获,杜培武被证明是无罪的。这是怎么回事呢?杜培武为什么之前会被认定为凶手?冤案的背后又隐藏了哪些事实,暴露出哪些问题?我们今天一起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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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培武

杜培武平反后接受媒体采访

凶手杨天勇
- 本期核心参考资料:
搜狐《十大冤案之杜培武:到最后,反侦查经验丰富的警察,还是招供了!》
知乎文章《真实案件:杜培武冤案,从民警到死囚的极限反转》
中国律师网《杜培武错案的背后——公检法人员不该“先入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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