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顾】
李纪周,1944年出生,被捕前系公安部原副部长、全国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原副组长。1999年12月,李纪周因涉嫌受贿、玩忽职守行为被中纪委撤职调查后,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同月,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纪周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赖昌星等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钱财,已构成受贿罪。其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干预下级公安机关对新英豪公司涉嫌走私犯罪的查处,已构成滥用职权罪。由于李纪周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在刑法修改之前,依法应按玩忽职守罪处罚。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还认为,李纪周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鉴于其能够提供线索,为侦破有关重大案件起到了一定作用,且能积极动员亲属退赃,有认罪悔罪表现。以受贿罪判处李纪周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个人财产。已经追缴和扣押的赃款赃物和其他财产全部上缴国库。
“李纪周案”报道者李鸿谷:
李纪周这个案件是我到三联后做的第一个大型的、关于腐败案件的报道。李纪周是公安部的副部长,他是建国以来贪腐里面除了当时江西的一个副省长之后,第二个比较高官副部级的一个案件。但是现在这个人或这个案件可能大多数人都不记得了。
我们回到2000年前后,可能会有两个人:第一个是在“乘风破浪”里出道成团的杨钰莹,这是一个曾经非常红极一时的歌手,她跟一个叫赖昌星的人相关——当然后来很多证据证明她是无辜的。而赖昌星走私,则是一个旷日日久的跨国案件,涉及到的就是我们这个案件的主人公——李纪周。
李纪周这个案件在当时,创造了几个人们对贪腐案认识的新的知识来源。第一个像杨钰莹,我们突然发现所有贪腐案里面都有了美女,都有了“性”,后来我们做所有的贪腐报道,记者都去问:贪腐的主角背后有女人没有?有几个女人?这成了一个贪腐案的标配,最早就是从李纪周这个案件开始的。李纪周也有一个女警情人,这是当时报道非常吸引人的一个关键细节。
除了这一个细节之外,因为赖昌星,让这个贪腐的案件有了一个跨国的色彩。它的跨国色彩让我们还了解到当时的一种比较“先进”或比较少见的一种交易方式:在国内进行一个权钱交易,但是在国外支付酬劳。它是这样的一个故事。
从记者角度来说,或者从新闻报道角度来说,这个案件最大的新闻价值和技术上的贡献是什么呢?我在这里用了一个词叫“核心信息源”,这是后来我们业内广泛使用的一个概念。什么叫核心信息源?我们相信任何信息都是有等级的,最重要的、最核心的信息,拥有者就叫核心信息源。我在这里面采访了一个曾经李纪周的上级,公安部治安局的局长叫高旭,他提供了关于李纪周案件之外非常多的信息,是我们这个报道的核心信息源。拿到了核心信息源,你对这个事情本身的理解和了解,可能就会非常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