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3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代为确认收到快件;未经用户同意擅自使用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方式投递快件;抛扔快件、踩踏快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文讨论:
1、所谓邮政新规真的没有什么变化。
2、问题的核心是成本与收入。制度上是 驿站没有监管,
3、解决问题的关键要么用钱,要么释放制度红利,比如现在给邮政的1毛钱基础费用,是不是可以有其他配置方案?
4、最后:今天的讨论或者舆论,其实都是在说邮政、快递公司、站点、商家、消费者;没有人讨论快递员的想法?他们是不是可以出来,或者组织起来,发出他们的声音呢?
不用被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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