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毁约教训的高校应届生:吃一堑长一智晨说林语的播客

被毁约教训的高校应届生:吃一堑长一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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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前二十余年里,拥有上海某985院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张清顺风顺水。但这一次的遭遇却让她首次直面社会的冲击。尽管她尝试了各种方法,包括咨询学校的辅导员、就业办公室,甚至通过网络渠道寻求关于企业毁约的应对策略,但最终还是不得不面对一个残酷的现实——她只能被动接受企业解除三方协议的决定。

当那笔不足万元的企业违约金到账时,张清萍的首次就业之旅也无奈地画上了句号。她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就业市场的残酷。

因临近毕业时被企业解除三方协议(即《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拥有上海某985院校金融学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张清萍第一次真切地感受到就业市场的残酷。

去年11月底,通过数次专业笔试和面试,她一共拿到了3家企业的Offer(录用意向书),综合考量了工作性价比和个人兴趣方向后,她最终选择了一家上市公司下属的实业公司。该公司给她开出的年薪超过20万。

一个月后,张清萍顺利与企业签订三方协议,便全身心地投入到毕业论文的写作中,同时她也与公司保持着密切地沟通,以确定具体的到岗时间等事宜。转眼间,今年4月来临,她与同批被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们一同踏入了该公司,正式开启了岗前实习。

只是刚过完五一假期,一则毁约电话打断了张清萍所有的安排。企业人力资源专员告知她,因市场不好,企业组织架构需要调整,接下来只有两个方案可选择:一是转岗,工作地点需要从上海调剂到其他城市(非一二线城市),并要重新安排面试和重新确定薪资;二是直接解除三方协议。

这次毁约事件并非单独针对她个人。张清萍了解到,同一批到岗实习的应届生,好几位都被该公司毁约。

慌乱、委屈、无奈、愤怒,一时间,各种情绪涌上心头。为了调整心态,张清萍只能前往学校的心理咨询室做心理疏导。她用“想不到竟然会沦落到这种境地”来形容那时的状态。在此之前,她从未设想过企业毁约的可能性,更没有为此制定过任何备选方案。

尽管企业解除应届生三方协议时,通常会支付1—2个月的工资作为违约金,但各种隐性损失却无法估量。科锐国际校园招聘业务总监安庆表示,若应届生在临近毕业之际遭遇毁约,意味着他们将错过招聘的黄金季,此时市场上针对应届生提供的岗位供给将大幅减少。与此同时,很多大型企业都遵循着既定的招聘与培养周期,对于6月毕业的应届生而言,若选择参加三个月后的秋季招聘,往往会被企业视为往届生,而失去进入新一轮应届生招聘计划的资格。2024年4月,特斯拉集中解约应届生,使得应届生被毁约的现象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随着毕业季的临近,企业解约也到达了高峰期。对于上千万应届生以及未来将进入就业市场的大学生而言,如何应对毁约,正在成为一项必不可少的技能。

6月13日,还沉浸在毕业旅行路上的风景时,李璐接到了企业解除三方协议的消息。在此之前,她从未想过,毁约竟发生在进校招聘的国企。

在去年秋招时,她隐约感觉可能会因为这家企业“广撒网”式的招聘而踩坑。当时,包括她在内的五位同专业学生向该国企投递了简历,经过一次线上笔试和一次线下面试后,五位同学都接到了该企业的Offer。

但这家企业的后续行动逐渐消除了她的顾虑。在端午节(6月10日)前夕,该国企特意为包括李璐在内的所有应届生,举办了一场线下见面会。会上,企业明确告知,实习期为期六个月,其中前一到两个月将安排大家前往中西部地区的项目实地实习。企业还承诺,端午节后会通知具体的上班时间。

李璐只是武汉一所二本院校的土木专业的学生,她的工作选择范围相对有限,只能把自己所有的工作希望全部寄托在这家企业上。她说:“我也了解到,近几年与土木相关的行业就业前景比较差,加上女生在这个行业不好找工作,所以在获得这家企业的Offer后,我就没有再找过其他的工作。”

端午节假期刚结束,企业通知李璐,原本计划的六个月实习期将全部安排在新疆或内蒙古的偏远地区进行。经过与家人多次商讨后,李璐最终决定接受这一安排。

几天后,该企业再次告知她,因为项目数量有限,经过综合考虑后,需要作解约处理。按照三方协议规定,企业向李璐支付了3000元的违约金作为补偿。

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李璐第一时间向学院的相关负责人简要说明了企业的毁约过程。学院负责人表示,将致电企业了解具体情况,但之后却未再给李璐任何反馈。与此同时,学院的辅导员则给出了建议,表示将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此事,建议学院未来不再与这家企业合作,同时鼓励李璐尽快寻找新的工作机会。“

北京嘉潍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占领表示“从法律角度来看,三方协议普遍会约定企业和应届生的违约责任。通常情况下,如果企业选择毁约,需要向毕业生支付相当于试用期1至2个月工资的违约金作为经济赔偿。”毕业生可能会认为违约金无法弥补企业违约给自己造成的损失。但是,毕业生主张相应损失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一般而言因企业违约而导致自己错过的时间和机会成本很难具体量化。如果三方协议约定了违约金,一般以约定为准。如果未约定违约金,对于经济损失,法院通常会酌定为应届生月工资的1倍至2倍。此外,当企业违约,未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毕业生也很难强制要求企业继续履行三方协议。赵占领表示,一般流程是,应届生先签订三方协议,毕业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同,三方协议一般属于预约合同的性质,只有签订了劳动合同,个人才能在一定的条件下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尽管解除与应届生的就业协议往往使企业面临社会舆论的指责,但许多选择毁约的企业背后实则也隐藏着诸多无奈与考量。从时间线上来看,企业通常在每年的第三季度着手规划次年6月将入职的应届生人数,而具体的招聘与执行则集中在当年的秋季以及次年的春季。这意味着,从企业初步规划到最终录用应届生,存在着将近一年的时间差。

毁约发生后,张清萍的应对办法是寻找所有找工作的渠道。一方面,从各种招聘平台以及企业公众号或官网,只要是有不反感的岗位,张清萍都会将简历投递过去;另一方面,她也充分利用人脉资源,主动向学校老师、校友群以及熟识的学长学姐寻求帮助,以期获得更多的工作推荐机会。

她说,其实很后悔在秋招拿到Offer后,没有再继续投递简历,否则现在面临的处境会大为不同。

另外两位被解约的应届生也给出建议,提醒学弟学妹们要警惕企业在毕业前夕可能的解约行为,强调在秋招和春招期间应争取并持有多个Offer作为备选。韦聪说,从毁约事件中得到的教训是,在没有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前,个人始终处于可能被解约的风险之中。

然而,现行的就业流程却让应届生在求职过程中面临“骑驴找马”的难题。每年的秋招季,应届生虽有机会获得多家企业的Offer,但进入11月至次年1月期间,企业往往会催促签订三方协议。由于每位应届生仅能签订一份三方协议,这意味着他们必须提前在众多Offer中作出选择。而一旦签订,在接下来的几个月内,应届生便无法再与新企业签署三方协议,尽管这期间他们仍有可能遭遇被解约的风险。

鉴于在解约过程中缺乏主动权,一些应届生也开始寻求主动解约的策略。例如,他们可能会在当年11月与某企业签订就业协议后,又在次年春招期间寻找更好的工作机会,一旦找到便会主动向原单位提出解除就业协议的请求,并接受新单位的Offer。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了防止学生随意签约再解约,许多学校也制定了相关规定,限制学生只能解除一至两次三方协议。实践中,即便应届生选择违约且尚未与企业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企业通过法律诉讼手段追究应届生违约责任的案例也并不多见。据赵占领分析,这主要是因为企业在决定是否对应届生的违约行为提起诉讼时,会综合考虑维权成本。若维权成本较高,而合同约定的违约金相对较低,且难以举证企业因此遭受了经济损失,那么企业往往倾向于不采取诉讼方式来解决纠纷。

为帮扶毕业后依旧未能找到工作的应届生,6月19日,人社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11条稳就业政策举措,并指出高校毕业生集中的地市每周至少举办一次专业性招聘、每月至少举办一次综合性招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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