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我微信里的投资人社群经常吵起来,动不动就吵到999+。
大家为啥代入感这么强、情绪这么激动?我挨个爬了爬楼,发现“回购条款”闹的——或者更准确地说,是一场“回购突袭”闹的:
前不久,各大社交平台开始流传一张招标信息截图,说2023年1月到2024年7月期间,某头部国内创投机构累计发布了38起诉讼类招标(含1起诉讼常法、1起收管理费诉讼、1起停业项目股权过户诉讼,35起投资项目回购赔偿类诉讼),大多数诉讼法律服务项目,其中有30起涉及该机构与被投企业回购诉讼,而触发原因多数由业绩对赌、上市对赌失败触发。
备受震撼的人们通过各种数据检索,不仅发现这条消息是真的,并且形势似乎更加严峻:
去年以来,该头部创投机构确实通过要求企业回购股份,已实现了近20个项目的退出,涉及项目相当热门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以及电子信息等,都是高科技领域;
广东省创业投资协会秘书长肖飞观察到“有30%~40%的被投企业触发了回购协议,这还只是中小机构,头部机构里需要回购股权的创业企业肯定更多”;
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副会长章苏阳也观察到,近两年几乎所有基金都要求企业签对赌或回购协议,“以往一般是公司层面回购,现在逐渐延伸至企业家个人回购了。”
于是争议随之而来。一些人怒斥“回购条款”被严重滥用,把风险投资行业变成了“明股实债”的放贷生意;另一部分则旗帜鲜明地认为,回购条款是创投行业中的必要条款,没有达到投资者预期被要求“回购”更是一种按规则办事的体现……
本期研讨会成员
紫荆资本法务总监 汪澍;红圈所合伙人 高律师;国资平台风控 小刘;投资人&作家 小野酱;投中网编辑 蒲凡
Shownotes
我为什么一年之后重启这个话题(00:38)
为什么有人支持“回购条款”的存在?(04:09)
回购的确能“平滑风险”,但也能放大泡沫(07:34)
只是GP需要均衡三方利益,“回购”并不能被简单放弃(12:24)
对赌、回购、美国市场,有几个概念需要明确(17:27)
“滥用回购”或许也是个不太准确的说法(28:23)
从国资风控的角度如何看待近期的风波?(33:37)
回购滥用是把“创业者”当做退出渠道(37:45)
有哪些特别能说明问题的“回购案例”?(42:53)
愿意接受回购的创始人,反而应该格外留意?(52:06)
我们需要系统地思考回购的正当性(58:36)
拓展阅读
VC小乒乓的窝,《【一些观点】创投行业应当警惕“回购权”的海洛因效应》
投中吐槽大会,《风投还要个人回购,你们也太不专业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