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l.32|算法为脑,具身为体?人形机器人升格的制度反思东方法学

Vol.32|算法为脑,具身为体?人形机器人升格的制度反思

76分钟 ·
播放数893
·
评论数3

人形机器人能在法律地位上与人类“平起平坐”吗?人工智能与高端装备产业的结合使得新一代智能体应运而生,人形机器人作为其中的典型代表正从科幻走向现实,从科学实验走进家庭生活,逐步“解锁”提供资讯、照护老幼的技能,并可能因此成为我们的“伙伴”,赋予人形机器人以何种法律地位成为无法回避的制度议题。

在本期节目中,我们从算法、具身、涌现等技术术语可能包含的法律内涵入手,探讨人形机器人相较于标准化工业机器人的非标化特性,同时关注算法歧视的类型化及其规制思路、具身伦理应用于人形机器人场景中的法律难题及其破题思路,反思人形机器人是否具备升格的制度条件与现实意义。

《东方法学》学术播客不止于期刊论文的讲述,我们在这里与专家学者、行业嘉宾近距离对话,聚焦法学研究与法学教育的热点问题,展现对前沿社会问题的知识厚度、思考深度与法治态度。

本期嘉宾

  • 孙   山   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
  • 曹   博   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副教授

主持人

  • 任愿达  《东方法学》编辑部实习生

时间轴

01:49  “拟人”与“真人”:具身为体的人形机器人

06:28  “输入”与“输出”:算法为脑的人形机器人

15:54  涌现下的“互动”:不得而知的“自主应变”

20:13  无处不在的歧视:算法的“偏差”与“偏见”

29:37  不容忽视的风险:物理与伦理层面的隐患

35:11  “躯壳”下的责任:“谁担责”与“何以担责”

49:17  “拟制”与“适用”:法律规范的“岔路选择”

57:21  技术中立的重释:以人为本的安全与可控

01:00:39  算法歧视的规制:类型化与场景化进路

01:07:48  作为权利的对象:人形机器人“再出发”

相关阅读

孙山|论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

孙山老师在《论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一文中指出:类人外形的具身存在,以涌现方式生成的决策和内容,这两个基本特征引发了人形机器人特有的法律难题;将人形机器人确定为法律主体,既不符合传统法理及其背后演进的逻辑,也违背了立法目的,更会引发人类社会系统性的生存危机;人形机器人是法律风险总体可控的对象,也是伦理风险和技术风险较高的权利对象,需要法律的特别规制;人类中心主义的立场,是我们厘清人类与人形机器人关系的理性前提。

主理人

卢   玮  上海市法学会研究部四级调研员

制作团队

徐  天   郭  骏   任愿达   余佳妮   陈若瑄

关注我们

展开Show Notes
泡泡鱼88
泡泡鱼88
2024.8.08
东方法学这个杂志真是学术泡沫之王
嘿嘿jy:为啥
方红_FKZv:K89